甲 方:南京***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为甲方职工,乙方在甲方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密性质,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保守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生产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生产资料、产品配方、产品成本、产品定价。
2、甲方的技术资料:包括录像带、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产品设计、培训的资料或教材。
3、甲方的人事记录、员工资料、业绩评估、财务信息、管理策略、管理制度(CI设计及管理资料)、管理诀窍、公司投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文件等。
4、甲方经营信息: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运营数据、货源情报、市场资料、产销策略、销售历史、进料渠道、测试数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经营管理信息、科研成果。
5、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间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或成果,以及从公司知晓、学习到的知识、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数据等。
6、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7、甲方经营的其他公司信息、技术信息等。
第二条、乙方保密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发布、发表、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他人的各类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留存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违反下列规定,视为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1)严禁乙方将商业秘密通过U盘或移动硬盘从电脑中拷出带走;
(2)严禁乙方通过互联网将商业秘密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等通讯方式发送到第三方或者自己的账号上;
(3)严禁乙方通过互联网将商业秘密通过云存储将资料批量“同步”带走;
(4)严禁乙方直接将商业秘密通过复制粘贴到聊天工具上传送到第三方或者自己的私人账号上;
(5)严禁乙方将商业秘密打印成纸质版并带走:
(6)非因工作需要乙方不得翻阅甲方加有秘密标识的文件资料和有关软件等,亦不得向负有保密义务的人打探有可能涉及到甲方各类秘密的有关资料。
(7)乙方不得携带属甲方保密内容和范围内的任何资料离开甲方办公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回家、出差、外出参观、旅游、探亲、外出公共场所和出境等);也不得利用信件、电话、网络等通讯手段泄露公司秘密。
(8)乙方严禁使用个人微信、短信、QQ等非甲方企业微信的方式添加甲方客户为好友或者联络甲方客户。
(9)乙方严禁私自与甲方客户建立任何关系,严禁私下与甲方客户进行交易或私下联络或会面。
3、乙方使用除公司认定的企业微信账号外的其他网络通讯工具向第三方或者自己的网络通讯工具发送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4、如乙方因工作需要不得不查阅甲方秘密资料的,应按照甲方内部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同意的,方可查阅。
5、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擅自保留和带走原在岗位时得到的任何文档、图纸、资料、磁盘、胶片等载有公司保密信息的资料及复印件。
6、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原件、原物和相关复印件、摘录件等,乙方应在离职前叁日内移交给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留存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商业秘密,同时承担在所有商业秘密解密之前不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保密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且不因乙方是否最终成为甲方受聘人员或离任、辞职、解雇等原因而终止。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00 .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和额外费用支出:甲方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为处理此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甲方因此所导致遭第三方的索赔费用和承担违约赔偿费用、乙方因此获得的利益、甲方其他相关经济损失等。
2、给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商业信誉影响的,乙方还应当配合甲方消除不良影响,协助甲方追查、追回因乙方违约行为所流出的属于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商业信息或所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和商业信息资料、产品及产品零配件等。无法消除不良影响的,或者无法追回、追查的,或者追回前甲方已经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按上述第1款约定内容处理。
3、如果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违反上述第二条的保密义务,视为乙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4、如乙方泄露客户信息,乙方具体的赔偿金额计算标准为:乙方所泄露客户信息中的所有客户,近三年内与甲方合作的所有项目的交易金额之和的5%,作为赔偿金支付给甲方。如赔偿金低于拾万元,按照拾万元计算。
5、上述赔偿可以从乙方劳动报酬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作为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附件,与双方的劳动/劳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南京***有限公司
乙方(签名):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