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老板管理合同资料】股权代持协议

甲方(委托人/隐名股东)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受托人/代持人/显名股东)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名义持有人持有公司     %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根据其具体授权实施具体代持行为。

乙方声明并确认,认购、出资标的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目标公司,故标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对标的股权无任何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乙方仅系根据本协议及甲方的意志代表甲方持有标的股权。

本次委托持股期限自双方于本协议盖章之日起,至甲方收回委托并将上述标的股权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止。

 

  • 股东权利的行使
  1. 代持股权所对应的股东表决权、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查账权、收取股息或红利权以及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均需要由甲方书面授权乙方的方式具体行使。
  2. 乙方在目标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时均应提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 目标公司需要就其经营、发展、分立、合并、清算、解散、转让或受让重大资产、对外担保、增资、减资、吸收新股东、追加投资等重大事项时,应当先行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甲方的决定行使表决权。
  4. 由标的股权产生的或与标的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补偿、违约金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收到上述权益后应当无条件转付甲方。
  5. 甲方可以为乙方代持股权设置抵押,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指示后3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股权代持期间,目标公司进行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扩股,且甲方未书面放弃该等权利的,则转增、新增股权及其他股东权益、债权亦属于甲方所有,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为持有。
  2. 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权,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获取、转让、质押、出资等处置行为)。
  3.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将代持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积极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并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配合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手续。
  4. 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依据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显属不适当的代持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 甲方有权要求立即解除本协议,乙方对此应当无条件配合。

 

  •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标的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2)在任何文件上以目标公司股东名义签字,或在任何涉及目标公司利益的文件上签字;

(3)签署股东会决议等公司登记管理机关要求股东签署的文件;

(4)以股东名义对目标公司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任何指派或指示。

(5)处置标的股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任何行使的担保等;

(6)乙方不得对代持股权及其附带权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行为。

  1. 乙方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受托人义务,代表甲方行使目标公司股东权利,并基于甲方的意志和利益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
  2. 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任何事项,均应至少提前5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通知的,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通知甲方,以保证甲方的知情权。
  3. 乙方收到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形式的收益(包括现金红利、股权溢价收益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及时转交给甲方,并保证在获得该等收益后2日内全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应当每日以未按时支付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4. 在甲方拟向公司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或者实施其他处置行为时,乙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 在委托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代持股权不构成乙方的个人财产,不适用有关乙方财产分割、继承等的任何规定。
  6.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于十日内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7.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持股期间内,不向甲方收取任何报酬或费用。

  • 违约责任
  1. 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2. 乙方要求否定甲方对“代表股权”的股东资格或要求确认自己股东资格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整。
  3. 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为处理此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担保费、保全费、律师费和差旅费等。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
电商知识

【电商老板管理合同资料】保密协议

2024-6-24 2:12:45

未分类电商知识

【电商老板管理合同资料】竞业限制协议

2024-6-24 2:34:01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